本報訊(記者孫洪偉) 日前,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,其中全國衛生縣城、全國衛生鄉鎮的評審等2項評比項目,將下放至我省。國務院下放和部分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共14項與我省有關。
   14項原由國家審批的行政許可項目,職責將下放至我省對口機構。14項行政審批項目主要有:港澳台投資者在內地設置獨資醫院審批;外國醫療團體來華短暫行醫審批;音像、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審批等;除利用新材料、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生產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審批;國外人員參與制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;藥品再註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;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等。
   我省《通知》要求,對國務院決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事項,我省一律從國務院公佈之日起予以取消,相關部門不再實施申報和初審環節。  (原標題:全國衛生縣城評審權將下放至我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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